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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725.2-1995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瓶

时间:2023-08-08 10:50:07 点击次数:0
 

办理一份检测报告需要通过寄样至实验室或安排检测人员到现场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后得到结果数据,报告真实有效。《GB/T 15725.2-1995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瓶》中规定了相关产品的检测项目、方法及相关数值标准,如果您有产品需要依据《GB/T 15725.2-1995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瓶》标准进行检测,百检网可以为您安排工程师对接一对一进行沟通确认具体检测方案。

GB/T 15725.2-1995.Laboratory glassware-Flask.

6.2.2批量

同一时间所交付的同一品种规格的产品为一 批。

6.2.3抽检方法

按GB 2828进行检验。

6.2.4. 抽样

抽样方案类型为一次抽样方案.

6.2.5检查水平

按一般检查水平I .

6.2.6合格质悬水平

综合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

6.3型式检验

6.3.1检验项目和要求

型式检验的项目是3.2条和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用第5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要求。

6.3.2有 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型式检验每年最少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3.3抽样与组批规则

所有样品均应在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按6.2.4条执行。4.1条的检验抽样,按5.2条的样品要求单独制备。

6.4 判定规则

按表6的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各项均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 标志

7.1.1烧瓶标志

标称容量:如“100 mL”或“100”;

制造厂名或注册商标:

制造烧瓶的材质不易辨认时,应标明材质;

d.瓶身应有 一处宜用铅笔做标记的地方。

《GB/T 15725.2-1995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瓶》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如果您有相关需求请致电百检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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